榆林市永安炉煤有限公司新建年生产105万吨兰炭煤电一体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本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公示,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榆林市永安炉煤有限公司新建年生产105万吨兰炭煤电一体化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榆林市金鸡滩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建设内容:7×15万t/a小粒煤热解装置、2×25MW尾气发电等其他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系名称:榆林市永安炉煤有限公司
地 址:榆林市榆阳区大河塔镇西尧则村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3991075934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一路旺都D座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29-85758027
电子邮件:zshpyb@163.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全文网络链接:榆林市永安炉煤有限公司新建年生产105万吨兰炭煤电一体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文本详见链接:点击此处下载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邮寄或现场查阅纸质报告,联系电话:13991075934;邮箱:service@ylyalm.com;地址:榆林市榆阳区大河塔镇西尧则村榆林市永安炉煤有限公司。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评价范围如下:
(1)大气环境:以厂址为中心5km矩形;
(2)声环境:厂界外1m;
(3)地下水:西、南、北边界以L/2,距离项目区约537m;东边界以L,距离项目区约1074m;调查评价区面积约2.611km2;
(4)环境风险评价范围:①大气:项目边界起5km范围;②地表水:覆盖环境风险影响范围内水环境保护目标水域;③地下水:与地下水评价范围保持一致。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链接:点击此处下载;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
附件: | 1. 榆林市永安炉煤有限公司新建年生产105万吨兰炭煤电一体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
2. 公众参与表.docx |